新时代人民法庭丨发挥专业法庭优势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下“快捷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始法院涉企案件专业法庭成立以来,坚持以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理论为指引,充分发挥法庭的专业优势,借助社会协同治理,创新探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形成“对内赋能、对外输出”的良性循环,以实际行动塑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庭样本。
近日,涉企法庭高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因建始某建设项目(一期)需要,本案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始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与原告恩施某商贸有限公司就钢筋等物质购销事宜达成合意,并签订相应购销合同,双方就物质信息、结算、付款方式及时间等进行了约定。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三被告却未按时全部履行相应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2022年5月25日,原告通过网上立案,要求三被告向原告偿还货款92万余元,同时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费用。6月10日,原告向建始法院请求将三被告银行存款以115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并提供了保单保函,本院于当日作出保全裁定,并及时冻结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115万元。6月20日,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请求解除保全,由第三人建始某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备案价总价格240万余元的三套预售房屋提供担保。
鉴于本案系金钱给付纠纷,冻结银行存款更优于不动产的执行,但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均属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应是对企业的双向保护。为进一步盘活企业,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务必要慎用保全措施,将双方利益最大化。6月23日,涉企法庭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提前进行线上调解,法官和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音视频调解功能,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达到了使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的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目标。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核算双方债权债务,主动告知调解结案的“可履行性、灵活性、终局性”优势。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部分欠款,原告随即向本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建始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三被告的保全措施。
至此,本案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
建始法院涉企案件专业法庭坚持以“事不在小、关键在办”的态度,以起步既是冲刺的昂扬姿态,聚焦企业、人民急难愁盼的问题。下一步,建始法院涉企案件专业法庭将继续勇挑社会责任,转化知识经验,深入实施法庭专业化转型,简化办理流程,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办案效率,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