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丨“家门口的法庭”让司法服务“零距离”

作者: 陈凤    发布时间:2022-06-30  访问次数:401


6月29日,景阳河人民法庭联合镇综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当地村委,在景阳镇孙家坪村、粟谷坝村分别开展“巡回审判”及“评理说事”,处理了两起因公路通行引起的纠纷。

6月29日上午,景阳河法庭在孙家坪村委会巡回审理了本院受理的刘某诉沈某排除妨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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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沈某系相邻居住的非同村村民,2013年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刘某、沈某均同意占用自己的部分土地修建一条烟叶发展配套机耕循环路,循环路修建完成后因案外人堵路的行为导致该循环路未能正常通行。2020年10月,沈某以循环路未能畅通实际使用,其未受益为由在其被占用的土地(已建成公路)上加修了猪圈,导致公路最窄处仅为1.9米,最终导致原告刘某无法正常驾驶汽车通行回家。无奈之下刘某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公路的正常通行。当日开庭前,法官召集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首先实地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梳理了双方产生纠纷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然后在庭审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从情、理、法的调度对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庭审时,法官还组织了原、被告的亲友及当地一些群众前来旁听。旁听的部分老百姓表示他们还是第一次旁听庭审,通过这次旁听,也让他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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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又匆匆赶往粟谷坝村开展“评理说事”。该村村民钟某与曾某曾因田间小路通行发生矛盾,钟某于2020年向本院起诉,该案经法官现场主持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撤诉结案。协议达成后不久,曾某私自违反协议内容将钟某通往其责任田的小路用木柴、栅栏堵住,致使钟某无法正常通行生产。钟某找到政府综治部门要求曾某履行协议内容,恢复其小路通行。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官立即将2020年案件处理的经过及达成的协议内容与参与人员进行沟通,在评理说事现场法官通过告知双方签订协议的效力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给双方做了调解工作。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曾某主动移除了障碍物,并当即保证以后绝不影响钟某的正常通行,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对双方之间的田地界址再次进行了拉线确认,至此双方的矛盾彻底化解。

自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景阳河法庭坚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加温暖的司法服务,通过现场勘验、现场开庭、现场调解有效化解了多起赡养、排妨、析产等疑难复杂纠纷,不仅方便老百姓“一次性”解决全部诉讼,同时能够有效降低衍生诉讼案件发生的可能性,有效推进诉源治理下一步,景阳河法庭将进一步创新举措,多以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进行法庭审理和普法宣传,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发挥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哨”和“桥头堡”作用,助推“小法庭”走出“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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