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杂记之后续
作者: 向巍 发布时间:2016-01-08 访问次数:1226
“小向,我们一起在河南办的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已经将尾款85000.00元汇入了我院执行局专户”。听见这个消息,我瞬间变得精神抖擞,为案件的执行完毕感到高兴。
2010年被执行人唐某某向申请人何某某借款12万元用于开设矿厂,但矿厂倒闭后唐某某便举家躲避到河南。申请人何某某便长期到我院上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彻底解决信访问题,我们一行四人来到了河南这片中原沃土,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栾川县法院。在栾川县法院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唐某某,但是唐某某的抵触情绪极大,不愿配合案件的执行。案件承办人给唐某某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促使唐某某当场履行了20000.00元的执行标的款并约定在2015年12月底将余下的执行标的款85000.00元履行到位。带着20000.00元的执行标的款我们回到了建始。随后,我们立即将执行标的款兑付给何某某,并通过电话联系组织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后,我们频繁的通过电话与唐某某进行联系,督促其按期履行。其中在12月19日与唐某某电话联系时,唐某某欲违反和解协议,拒不履行。但是案件承办人展现出了老审判员的丰富经验,与唐某某耐心周旋,宣讲法律政策、执行措施及诚信的重要性,触及到了唐某某的内心深处并最终促使唐某某按照约定将余下的执行款于近期履行到位,为我院彻底的解决了一信访老大难问题。
通过这一案件,我深深的感触到虽然人人都说执行难,但只要肯钻研,愿意下工夫,真心的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不论是申请人或是被执行人,都会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也是我们法院干警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实际体现。
编辑: 蓝雨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