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日记】一份多赢的协议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星期四,多云
九点多钟,杨某来了,送来了一份诊断证明,证明她患有脑膜炎。
杨某起诉与李某离婚,上月八日经过法院调解离婚,按照协议,杨某应该在上月十一日前给付李某经济补偿十二万元。杨某逾期未履行义务,李某十四日申请执行。
“调解协议现实公平,杨某患脑膜炎,根本无法进行真实的意思表示。”我们给杨某送达执行通知后,杨某的母亲,五十岁左右的张某找到我们时说。和她一同来的杨某交给我们一份上月十二日出具的证明杨某患脑膜炎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暂缓执行申请”,申请中说已经就调解书向州法院武星院长、县法院佘院长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据我观察,杨某神智正常。但既然提交了诊断证明书和暂缓执行申请,并且正在申诉,我们还是应该格外谨慎。当时除了劝说他们母女俩,没有别的办法。
之后,李某一再催促执行,扬言:“她不给钱,我就又住到她家里去。”我们又专程到她家里去了解情况,但没有查到她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应该了解一下她的病情。”昨天,在下乡的车上,小章建议我。于是,我通知杨某今天把诊断证明书原件交到法院里来。
她来了,我感觉她神智正常。我通知李某也到法院里来一趟,双方有了子女,看能否和解。
“我不服调解书,我有脑膜炎。”杨某还是原来那番话。
“那看你妈能不能来参加和解。”我说。我知道,杨某家的当家人是她妈。我担心,如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她妈又说杨某是不能表达意思的人。
杨某当即给她妈打电话。
大约十点半钟,王某给我打电话,要求暂时不处罚丁某,不强制执行,同意暂缓执行。我叫丁某找钱去了。我们小组的全体成员继续在办公室等待杨某的母亲张某。
十一时许,张某来了,口径和杨某差不多。
“申诉不停止执行,”我说,“执行和有没有脑膜炎没有必然联系。你自己怕不稳妥才请律师,请了律师,现在又不认可自己当庭签字认可的协议了,恐怕不合适。你家里有困难,要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才是办法。”
“自己签字了,要被执行,要坐牢也是应当的。”张某说。
“你起诉离婚,他答应了,成全了你。别人一个上门女婿,来的时候还可能还带得有嫁妆,在你家里呆了几年,和你们一家人修房子、建设家庭,现在叫他一个人光溜溜地走,你站在他位置上,你会接受吗?”我对杨某说。
“不把钱是不可能的,看能不能少点。”张某说。
“这就对了。双方换一下身份,站到对方立场上考虑,将心比心,才有和解的可能。杨某是个本分人,身体不太好,还要养孩子。李某,你能不能还少点?”我问李某。
“你们有了共同子女,踩不断的铁板桥,钱多点少点都不要紧,关系僵化了不好,你今后去看娃娃,还要争取她配合,要她弄饭吃哦。”柳林说。
小章、小彭也努力做工作,不是劝杨某,就是劝李某。
转眼间几个钟头过去了。柳林电话喊的盒饭送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下午四时许,杨某、李某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应该给付的小孩抚养费由原来的分期支付改为一次性支付四万元,与杨某应该给付的经济补偿(李某放弃一万元,只要十一万元)同时给付,于今年腊月十五之前付清。张某自愿为杨某的义务提供担保。
张某作为一家之主,要么不签字,签字了一家人都会认可的。杨某家应该不会再申诉、上访了,只要执行还有希望,李某也不会返回杨某家居住。作为执行人员,我们也不担心案件不能顺利执结了:张某应该是通情达理的人,李某在庭审调解的基础上又作出了较大的让步,自己母女再违反协议怎么好意思呢?退一万步讲,万一杨某再次违反协议,杨某有病,张某是没有病的;杨某名下没有财产,张某夫妻有几层楼的房屋,还有动产……
这是一份多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