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

作者: 张清波    发布时间:2017-11-01  访问次数:297

   截止10月31日,建始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198件,超过去年全年收案总数381件,同比增长24.79%,结案率为79.39%,比去年同期下降3.73个百分点,建始法院及时找准切入点,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

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确定院庭长的办案数量,领导带头办案;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承办法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业务庭人员每两年交流一次,严格落实合议庭审理案件至少要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规定,避免合议庭人员因长期共事形成“利益共同体”,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提高案件质效。采取建立专业审判团队、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专业委员会研究、建议承办人在发出判决书前将判决书给庭长或分管领导看阅、对有关类型案件的法律规范适用经专业委员会集体研究适用建议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采取落实院庭领导办理案件的规定,确定院领导的办案比例,科学分配各办案单位人员,加大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力度,进一步推进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快速化解存量案件,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规范制度管理。正确认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相互关系,重视程序的独立价值;规范庭审质证和认证程序,积极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立刑事案件判后答疑和执行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的全过程实行审执限跟踪、督办、警示,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案件质量进行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进行庭审评查、质量通报和质量评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予以整改;在广泛收集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审判态势分析,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实际情况,注重把民间纠纷在诉讼外调解消化,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力度,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作, 积极构建以法庭为中心的多元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解决和多元化调处。注重从基层调解组织中培养和选拔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村干部在调处家庭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细心引导旁听人员助力案件的调解工作。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与县发改局建立政府机构失信信息及时沟通工作机制,破解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与各金融机构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与通讯部门协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通信限制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被执行人宾馆住宿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查人找物互联互通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通告和悬赏执行公告,加大信用惩戒打击力度,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以专项行动带动日常工作,积极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