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夕阳红”,擦亮晚年幸福“底色”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去承担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之间因为赡养父母发生纠纷的情况却屡屡出现。
近日,建始法院景阳法庭充分利用“评理说事”平台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驻村尖刀班和村委会经过现场评理说事,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膝下子女众多,却遇“养老难”
李某某和王某某今年都已经年近八旬,二人共生育了三子二女,五个子女均已成家。多年来,李某某和王某某就与三个儿子因为赡养问题有纠纷。2020年年底,在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两个老人和三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约定父亲跟着二儿子生活,母亲跟着小儿子生活。大儿子给老二和老三每人1万元作为两个老人的养老费,并给两个老人分别置办一副棺木,两个老人的生养死葬均由老二和老三各自负责。协议达成后,大儿子按照协议支付了养老费并交付了棺木。两个老人按照协议分别跟随老二和老三一起生活。由于两个老人不想分开生活,加上和儿子在一起生活经常产生矛盾,8个月后两个老人又重新在一起共同生活,且在一边单独生活。两个老人与儿子分开生活后,生活仅靠每人每月一百多块钱的养老金和自己种点粮食维持,生活十分困难。于是,今年3月,两个老人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每个儿子每月支付1500元的赡养费。
案件经过开庭审理,三个儿子都当庭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大儿子要求按照原来的赡养协议执行,三个儿子都认为两个老人不好相处,不愿意和老人一起共同生活。两个老人也表示,两个老人要在一起生活,相互有个照应,也不愿意跟儿子在一起共同生活。
用“法理”连接“温情”,让老有所依
赡养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这类纠纷常伴有父母与子女间的纠纷、子女相互之间的纠纷,法院的强行判决有时不但不能化解这些纠纷,反而会让矛盾纠纷加剧。考虑到三个儿子均同意承担赡养义务,只是对于赡养的方式有分歧,为彻底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景阳法庭联合景阳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驻村尖刀班和村委会,以“评论说事”平台为依托,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展评理说事,并邀请其他村民现场参与评说。在评理说事会上,村干部对当事人双方多年来矛盾纠纷的由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当事人都敞开心扉,讲述了各自的苦衷与无奈。在场的评理说事人员耐心倾听诉求,通过家风的承传、法律义务的承担以及乡风文明等多个方面为当事人开展了评理、释法和答疑。最终,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评说、讲解以及交心谈心,老人和三个儿子都同意,两个老人在一起单独生活,由三个儿子每月给两个老人500元的生活费,老人今后生病住院的费用再另行平均分担,并且老二和老三现场将老大给的1万元钱和棺木退还了老大。至此,一场跨时三年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用法治保障晚年,让老有所乐
今年以来,建始法院景阳法庭联合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借助“评理说事”平台,已成功化解了8起矛盾突出涉及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就近、就地化解在群众身边,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今后的工作中,建始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评理说事”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