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办案,为民解难

作者: 刘振华 李琪凌    发布时间:2021-05-25  访问次数:676

“这5000元信用卡欠款我早就已经和银行协商还清了,怎么利息、滞纳金一直累计到6万多了?”刘某满脸无奈地如是说道。

事情的原委还得从一张信用卡说起。原告刘某2009年在被告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1年消费5000元后,因故无力偿还。2014年,刘某信用卡累计欠本息及滞纳金2万余元。经被告银行催收,刘某支付了6500元后,以为注销了信用卡,未再继续关注此事。2019年初,刘某再次收到催收电话,得知其还有6万多元的信用卡欠款未还,银行将其欠款上报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刘某方才得知,这么多年,他的信用卡一直没有被注销,利息和滞纳金一直在累计。刘某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欠款无效,并请求判令被告删除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

 “这笔欠款导致我征信出现问题,我想贷款买房也办不了,怎样才能解决我的征信问题?法院能不能判我应该支付银行多少钱?”原告刘某在庭审中因证据不足后表示。法官指出,若判决应当支付多少钱,应当是银行来主张权利。

银行表示,刘某信用卡上的欠款本金确实已经偿还,但利息和滞纳金一直没有支付完毕,亦没有及时销户,造成了费用累积至6万多元。银行已作呆账处理,也不会起诉。

案件陷入僵局,如果要彻底解决刘某的征信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由银行反诉或者另行起诉。经法官释明后,银行当庭提起对刘某的反诉,刘某请求法院按法律规定判决将不合法的滞纳金予以剔除,愿意偿还其应该支付的款项,同时申请撤回了对银行的起诉。

建始法院审理后将不合法的部分费用剔除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该案的灵活处理既让银行收回了多年呆账,也切实解决了刘某的征信问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编辑: 张晓玥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