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未平另案又起 现场调解定纷止争

作者: 鄂胜明    发布时间:2016-06-01  访问次数:828

近日,官店法庭承办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争议现场成功调解一起“案外案”,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本案源于王某与向某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庭审之初从双方证据及查明事实看,王某对拖欠向某货款的事实并无争议,然而王某提出还款需以解决其与向某的土地纠纷以及其他矛盾为前提。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明:土地侵权纠纷与办案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王某可以找村干部从中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者另案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但王某认为其与向某间的纠纷已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果,遂坚持请求法院将其与向某间的纠纷一并处理。

单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来看,事实清楚,本可一判了之。但当事人双方本是坡下坎上的邻居,若只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处理,双方矛盾可能更加激化,从而影响到邻里和睦。要想真正案结事了,唯有彻底化解两家人的矛盾,了结他们之间的“另一案”。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召集村干部及乡邻一起到现场勘察,现场调解,试图解开两家人结下许久的心结。

在全庭干警及村干部等各方不懈努力下,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双方对土地界限予以明确,对向某侵占土地的事实以及赔偿金额等问题达成一致,王某也清偿所欠向某货款7660元。整个矛盾最终一次性化解,当事人双方也握手言和,本案最终也以原告向某撤回起诉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 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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