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送达,快速化解一件合同纠纷案

作者: 杜向阳    发布时间:2021-01-14  访问次数:271

“感谢法院和承办法官做工作,被告及时清偿了欠款5.19万元,现已申请撤诉。”

元月12日,建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就送来了撤诉申请。

被告程某购买了原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尚欠首付款5.19万元三年未付,原告遂向法院起诉维权。

承办法官按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被告,电话那头传来空号的提示音,“看来又要开启到被告老家找人、公告送达传票的办案模式了!”法官正心想着,突然看见被告的住址是自己去过的官店长岭村,“这不正是法警队程队的家乡吗?被告也姓程,说不定是程队的本家!”法官马上联系到程队,请他帮忙打听当事人的下落。程队表示不认识被告,立马拿起电话和家乡的亲人打探,通过多方询问得知被告是程队同族的侄孙,现在福建务工,并取得了联系方式。

程队又给被告打电话,把原告起诉他的事情告诉了被告,并劝导“我也是长岭人,也姓程,在法院工作,按辈份我是你的爷爷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我们程家的家风,希望你配合处理好这件事。”被告听后表示一定配合处理好,最迟不超过明天将欠款付给原告。

次日,被告将欠款全额偿还,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法官后语】

案件送达是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第一步程序,也是最难的一步程序。送达难已成为民商事审判的一大绊脚石,占审判期限的很大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被告方不愿配合法院的送达、规避送达或恶意提供假的送达地址,致使送达迟迟无法推进,当事人会对法院审判工作产生质疑。

日后工作中,建始法院将继续坚持创新工作思路,灵活掌握送达方式,拓宽送达工作渠道,确保送达工作的顺利开展。


编辑: 黄晨晨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