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
作者: 罗敏 发布时间:2022-02-22 访问次数:1094
此份“特殊的”调解书就是建始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 “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
方某与黄某于2014年离婚,2022年双方因婚生子的抚养权发生纠纷。2月18日,该纠纷经建始县业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婚生子的抚养权变更为方某,当日,双方向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建始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材料后,告知当事人不需收取诉讼费,并及时立案后转交审判员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建始县业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当场给双方下发了“诉前调书1号”民事调解书,告知双方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始法院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民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2022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启用了“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两类新案号,专门针对诉前调解成功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和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在新案号未启用时,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后因不能进行司法确认,必须进入诉讼程序才能出具调解书,当事人需缴纳诉讼费且程序繁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新案号启用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经诉前调解成功后可以直接申请出具“诉前调书”调解书.不仅不收取诉讼费更为当事人节约了办理时间,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建始法院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编辑: 张晓玥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