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为民所系 ,“行”为民所做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是红岩法庭始终秉持的初心。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落实每件细微事,筑建“心”的桥梁,做到察民情、解民事、舒民心。
法官“多跑路”,做百姓的“贴心人”
“谢谢你们了,还麻烦你们跑这么远”。
近日,红岩寺法庭办理了一件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徐某某和李某某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在工作过程中,油桶发生爆炸,造成李某某全身肌肤烧伤程度达85%,医药费高达100多万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受伤者行动不变,特地前往家中,了解伤者发生此事的经过以及徐、李双方的诉求,并安抚伤者家属的情绪。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矛盾,法官随即组织高坪司法所和大店子村村委会等在李某某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李某某:“目前我的家庭生活困难,全部积蓄用于医疗费,生活压力很大,我也没办法……”
“你们既然是合伙关系,当然两个人的关系也是挺好的,都要互相理解一下。”
法官不断安抚着当事人的情绪。
经过数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事故医疗费用90多万由李某某承担,由徐某某承担10多万。
扶出“温度”,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家住高坪镇某村的田某,今年88岁,虽有3个儿子,但是赡养问题却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仅靠自己的一垧地生活。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又每况愈下。无奈,老人只能走进法庭。
10月18日,田奶奶第一次来到红岩寺法庭,身边没有亲人的陪同,只是一位司机带着她来到这里。法庭干警见状,主动上前搀扶,仔细询问她的诉求,工作人员看着她十分焦急,耐心地对他说:“您不要着急,您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找一位律师”。
干警把她搀扶着送上车,还给司机给了车费。“谢谢你们,你们太好了”,老人紧握着干警的手说道。
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的处理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更重要是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解决老人实际困难,是最快最佳的途径。于是,在老人离开法庭后,他及时联系高坪镇司法所,告知其老人的情况,建议司法所通过诉前调解帮助老人及时解决问题。
10月19日,红岩法庭收到了司法所传来的好消息“田奶奶的赡养问题解决了,她的儿子们已经同意赡养她了”。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红岩寺法庭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化解矛盾,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努力打造“有温度”的法庭。